2015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省属高水平大学之一,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建校63年来,学校秉承“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努力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发扬“敢为人先、争创一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培养和输送了34万余名各级各类优秀人才,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科学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专业、学科设置齐全,现有27个学院(部),77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8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共享课;11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19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7个“十二五”校级重点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学校有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等4个国家级基地,8个省级和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学校不断加快强校建设步伐,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努力建成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终突出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制定了一系列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青年骨干人才,稳定学科拔尖人才的政策。我校广纳贤才,欢迎各方英才加入到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师资队伍中来,共谋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建设强校为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不断创新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力争吸引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人才到我校工作,为加快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三、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优化结构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4.坚持民主监督、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要求应聘者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4.应聘者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5.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急需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6.应聘者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能够获得相应的硕士、博士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7.应聘者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一。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4日9:00-2015年5月22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www.hljrcpj.com)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等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sdrczp@126.com;或者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复印件通过邮寄的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邮编:150025)。
3.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③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④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
⑤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⑥应聘者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⑦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⑧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应聘者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审查时间:2015年5月15日9:00-2015年5月22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情况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硕士及以上岗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至5月26日8:30-11:30,13:30-16:00。博士岗位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新教学楼A区101室。(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3.现场确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哈尔滨师范大学2015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②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研究方向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④有出国学习或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护照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硕士及以上岗位笔试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①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②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笔试科目现场确认时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三个工作日。
③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实践操作、查验科研成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取消录用资格。
④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录取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十一、几点说明
1.2015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否则学校将不予录用。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160,(0451)88060380
联系人:杨守斌,李丽
电子邮箱:hsdrczp@126.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邮编:150025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88060678。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