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领航水下工程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是安徽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控股子公司。公司针对内河水下建筑检测与养护系列难题,聚力打造一个集科研+检测+设计+养护为一体的水下工程健康诊治创新链、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公司科研项目获得多个安徽省交通科技进步奖,目前承担多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现诚邀有志之士加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先德后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科技研发部研发工程师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的“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招聘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水下工程公司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表》。本次校园招聘面向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22、2023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9.录用后构成任职回避情形的;
10.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招聘公告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与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逐轮淘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接受现场或电子邮箱投递应聘简历,并提供身份证、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ahlhgshr@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公司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原则上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拟入围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比例低于1:3,则等额入围面试。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身份证、成绩单等报名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应聘人员需签署“诚信承诺书”。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名,选取第一名通知体检(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应有结论性意见,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如无异常,进入考察程序。
(五)考察
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采取毕业学校出具学习鉴定、要求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以及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公司集体研究决策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省交科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公司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享受五险两金、带薪年休假、节假日福利、通讯补贴等,具体按照公司薪酬标准及考核办法执行。
六、纪律要求及其他
(一)招聘工作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电话、短信等通讯不畅导致无法收到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551-62956356
招聘监督电话:0551-63366298
上述报名咨询和招聘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