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适应企业发展需求,提升企业经营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扬州市邗江区邗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履行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熟悉行业发展情况;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资格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职位简介表》所列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或解除执行不满3年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作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105室。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详细简历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扬州市邗江区邗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考生自行网络下载填写),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公告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请考生于2024年1月4日至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1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邗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邗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扬州市邗江区邗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公告由扬州市邗江区邗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2196887
扬州市邗江区邗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