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河半岛实业有限公司是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国有企业,主要业务涉及园区投融资、园区功能片区、公用设施的开发、建设及管理、建筑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等。现因工作需要,根据《灌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灌政办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江苏灌河半岛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灌河半岛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安心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8日至2005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受到行政司法机关处理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程序和方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南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09:00--2023年12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8日09:00--2023年12月26日18: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18日09:00--2023年12月27日12:0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3968833(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灌南县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40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灌南县人才交流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396883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报考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申请,经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资格条件中的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管理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缴纳100元面试费。符合减免政策的,凭有关证明在资格复审时办理减免手续。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管理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报考资格条件、本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之情形等情况,在公安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将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薪酬待遇参照本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纳入园区绩效考核体系,享受相应的考核奖励,按照规定享受园区相关补贴津贴,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免费提供食宿。根据工作需要,录用考生需服从江苏灌河半岛实业有限公司统一调配。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县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管理委员会纪工委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8761362579。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8-8356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