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服装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需要,我校服装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岗位及条件要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
岗位名称:实验教师
岗位编码:FZ05
二、岗位条件要求
1.学历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2.年龄: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专业:服装类相关专业、艺术设计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方向)。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实验室发展规划编制、仪器设备(含实验装置、实验系统)配置方案等工作,根据实验室建设方案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选购、验收、安装、调试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2.根据教学计划,承担所辖实验室的教学实验辅助工作;
3.做好所辖实验室相关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包括实验教学大纲、课表、实验指导书、运行记录等;
4.在完成教学、科研实验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实验室对外的开放与社会服务工作;
5.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实验教学顺利开展;
6.承担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验收、管理等工作;承担大精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对分管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负有直接责任,仪器设备使用率和服务效益优良,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提供重要的保障;
7.协助完成实验室综合协调及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安全卫生以及学院与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实验室工作。
四、应聘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请于2015年5月5日前登陆我校人事处网站“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sc.sicnu.edu.cn)填写应聘信息及提交个人简历。
2.由人事处、招聘部门组织初选合格人员到学校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安排及考核方式以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届时的通知为准。
3.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4.体检合格,学校人事处与拟聘人员办理签约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2室)
邮编:610066
联系人:杨方、谭英雄 电话:028-84768068
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