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胜任本职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具有岗位所必需的任职资格条件。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出纳(2人)
1.任职要求: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有会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2.岗位职责:
(1)负责案场日常收款;
(2)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特别是与营销部的紧密联系,为客户做好服务工作;
(3)登记客户收款台帐、销售台账等,核对各项内容明细,整理客户付款资料;
(4)及时反映应收帐款情况,督促营销人员及时向客户收款和办理银行转帐手续。
(5)细心,做事有条不紊,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3.薪酬:面议。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如招聘到符合要求人员则招聘自行截止。
2.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3.报名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请报名者务必在报名表的工作经历一栏中做具体阐述。
4.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需上传的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正面免冠照、其他(选传)。
四、其他
1.考核形式:人岗相适度评价+综合考核。
2.人岗相适度评价,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资料逐个评价并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
3.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通过面试的拟录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书。
5.本简章招聘岗位为派遣岗位,与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6.新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7.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87712,5312358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