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安徽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设计院在培养提升专业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发挥学院社会服务功能,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属安徽水院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面向校内选聘安徽水院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职位及职数
安徽水院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1名
三、选聘范围
学院在岗教职工
四、聘期待遇
具体见学院《安徽水院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有意报名者可向组织人事处或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具体咨询)
五、报名条件
(一)师德师风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二)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熟悉和掌握水利行业市场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发展状况;有水利行业设计院等管理经验优先。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者可在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下午5:00前向所在党组织递交报名表。
(二)组织推荐。各机关处室、二级院(部)、直属单位经研究向组织人事处进行组织推荐。报名表及党组织会议研究意见于10月10日中午11:30分前送组织人事处。联系人:曹康乐。
(三)资格审查。对照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开展资格审查。
(四)面试答辩。进行结构化面试。
(五)组织考察。在一定范围进行考察。
(六)院长办公会研究
院长办公会根据审核、面试、考察情况,讨论研究聘用人选。
(七)党委会议审定
院长办公会提出聘用人选意见,报学院党委会审定。
(八)聘前公示
组织人事处、资产经营公司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九)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七、领导与监督
选聘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组织人事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监察审计处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