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西湖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铜陵育秀植物园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均为市属国有企业全资控股子公司。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工作执行力、企业忠诚度和团队合作精神,诚实可信;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指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员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http://www.tlslyzx.com)等公开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注册报名。注册时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时,在报名页面下载报名模板,根据公告及报名模板要求,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照片、毕业证书原件照片、招聘岗位要求的技术职称证书、相应岗位及工作年限要求的证明、《2023年安徽新西湖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铜陵育秀植物园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统一放入报名模板内上传。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咨询电话:0562-2861600、0562-21220360562-2832362(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3014:30-17:3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公告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的比例低于6:1,将直接进行面试测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的比例大于等于6:1时,将增加笔试测试;铜陵育秀植物园有限公司办公室文员岗位(岗位代码YX001)按笔试、面试环节进行,不受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比例是否低于6:1限制。
4.报名结束后请及时登陆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查看报名进度。请关注网站公告并及时打印准考证。逾时未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录用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YX001岗位主要考察内容为文秘以及公文写作能力。其他岗位如需笔试,主要考察内容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工作应具有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
(1)有笔试环节的,按照笔试成绩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2)如直接进行面试,则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
(四)体检与考察
1.人选确定:
①如进行笔试及面试考试,则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YX001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7:3的比例确定)。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高低、参加工作时间长短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②如直接进行面试,则按照面试成绩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参加工作时间长短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体检合格后进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公司网站、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经考察认为不胜任本岗位等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经考察适任派遣人员岗位要求,薪酬参照公司同级员工工资标准执行。
3.参加此次招聘考试未被聘用的人员(不含因体检、政审因素未被聘用的人员)进入人才储备库,2024年8月19日前,遇临时用工或顶岗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挑选。
五、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62-2887511(公司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