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开发区用人机制改革,优化人岗配置,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推动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经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面向全社会(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开展公开竞聘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人尽其才、竞争择优原则。引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打破身份限制,推行全员竞聘、择优上岗的办法,形成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充满激情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竞聘岗位、人员数量、聘用资格和竞聘条件等全面公开,并严格按照竞聘程序、竞聘方式和评分标准实施。
(三)注重实绩、德才兼备原则。竞聘过程做到深入了解、全面考核、认真比较,注重竞聘人员工作实绩和干部群众的认可度,以德为先,择优聘用。
(四)人随岗走、薪随岗变原则。竞聘工作完成后,所有人员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薪酬。
二、竞聘计划
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竞聘工作人员10人,其中三级岗位5人,四级岗位5人。竞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月日起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qimen.gov.cn/)发布。
三、竞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竞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三)选派驻村工作队成员;
(四)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现役军人;
(六)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八)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祁门县梅城大道康宁楼五楼505室(县医院向西100米),联系电话:0559-4503184)。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报名需按人事管理权限事先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同意报名的,各相关部门要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考人员携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张2寸近期红色免冠照片,到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现场报名。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竞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竞聘计划数。被取消竞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三级岗位和四级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其中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综合文字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笔试、面试单项分值均为100分。
根据竞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竞聘岗位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保证竞聘人员的质量,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竞聘岗位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考察
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差额确定,不足比例的,等额考察。
考察工作由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竞聘岗位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拟聘任人员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若某一岗位面试环节结束,无符合要求的人员,经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其他同级别岗位有2人以上通过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符合该空缺岗位要求的考察人选。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布聘任文件、颁发聘书,签订岗位聘任合同,每轮聘期两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竞聘资格。竞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聘期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祁门县委组织部对以上人员进行考评;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对聘用人员每年进行岗位考核。在岗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聘任:①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现职;②考评结果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③连续两年岗位考核末位。解聘后,祁门县内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回原单位;聘任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现有岗位前,为祁门县外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由组织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社会人员办理解聘手续。工资待遇根据《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和《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绩效薪酬激励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执行。
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竞聘规定或提供伪造虚假学历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档案。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竞聘工作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竞聘工作由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559-4503184(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4517693(祁门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