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我市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择优委派到市管企业担任外部董事。
一、选聘岗位
莱州市市管企业外部董事(专职和兼职)若干名。
二、岗位职责
莱州市市管企业外部董事是由市财政局依法聘任或者推荐派出,由所任职企业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且在所任职企业不担任董事会以外其他职务。外部董事分为专职外部董事和兼职外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是指专门担任外部董事的人员。兼职外部董事是指除受聘担任外部董事外,同时还可在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
外部董事任职期间履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市财政局关于市管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参加任职企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研究事项独立、客观、明确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1.外部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当就会议审议决定事项明确发表意见:同意及其理由,反对及其理由,弃权及其理由。
2.外部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董事会有关会议的,应当事先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并向市财政局报告。
3.认为董事会违规违法决策,或者董事会决议明显损害出资人利益、市管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
(三)及时如实向市财政局报告企业重大事项,维护出资人知情权。
(四)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专职外部董事在法定工作日内,除参加相关的学习、会议、专项工作外,一律在任职企业到岗履职;兼职外部董事在每个任职公司履行职责时间每年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
(五)参与企业的决策论证,关注企业长期发展,避免出现决策失误和经营风险。
(六)督促任职企业建立权责明确、运转顺畅、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信勤勉,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企业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本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利益,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风险防范、开拓创新等能力。
(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六)符合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规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任职资格
(一)具有规模以上企业的领导工作经验且累计5年以上企业会计、审计、财务管理、资本运作、经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工作经历,履职能力和业绩突出;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经济、金融等方面的专长且累计5年以上从事专业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业绩突出;或在城建、工业、农业、林业和能源等行业或相关经济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且累计5年以上从事专业工作经历。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和职业资格者优先。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专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男性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2周岁。兼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2周岁。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任职年龄,专职外部董事男性年龄放宽到60周岁,女性年龄放宽到55周岁;兼职外部董事年龄放宽到65周岁。
(四)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选聘程序
(一)人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4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莱州市财政局公开选聘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登记表》。准确、规范、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签字扫描版(报名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彩色),发送至lzczgqjgk@126.com(“莱州财政国企监管科”首字母),标题请注明“公开选聘外部董事报名表+姓名”。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证明等。凭国(境)外学历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市财政局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通知进入评审环节的人员,未进入评审范围人员不另行通知。进入评审环节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所有原件提交校验,提供原件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评审资格。
(三)人选评审。市财政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面谈评审。
(四)提出初步人选。根据评审结果,市财政局提出外部董事初步人选。
(五)考察。市财政局采取组织考察、背景调查等适当方式,向其现(曾)任职单位或有关部门、机构了解情况。
(六)讨论研究。根据评审及考察情况,市财政局对初步人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研究确定拟入库人选。
(七)公示。评审的人选在莱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研究确定后纳入外部董事人才库。
(九)选聘。市财政局根据市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市管企业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内可按照规定程序更换)。任期结束后,经评价合格的可以连任,但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六、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评审或聘用资格。
(二)莱州市财政局可根据报名情况等因素对选聘人数予以调整,并对选聘享有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0535-2170020
附件:莱州市财政局公开选聘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登记表.docx
莱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