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市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根据《市属重点监管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成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兼职外部董事是指由合肥市国资委聘任的,在市属企业兼职担任外部董事的人员。兼职外部董事在任职期间,不改变其原有的劳动人事关系。根据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和工作需要,由合肥市国资委在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中选择合适人选委派到市属企业担任董事职务。兼职外部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市属重点监管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能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好,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企业战略规划、创新发展、经营管理、财务会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三)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兼职外部董事聘任时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有兼职相关规定的,从其兼职规定。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和国资监管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相应的工作时间保障,兼职外部董事同时任职的企业一般为2户,兼职外部董事每年在同一企业履职的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三、选聘程序
(一)人选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向合肥市国资委报名。报名人员要填写《合肥市国资委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合肥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基本条件、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组织外部董事资格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评审,形成入库人选评审意见。
(四)公示。通过评审的人选经合肥市国资委同意后,在合肥市国资委官网进行公示。
(五)入库。公示期无异议的,经合肥市国资委研究决定后,录入合肥市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才库有效期3年。
(六)聘用。根据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需要,从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择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委派到市属企业担任兼职外部董事,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工作补贴。聘任为兼职外部董事时,本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兼任外部董事、并在时间上予以支持的有效文件。
四、报名材料
(一)《合肥市国资委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情况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版论文或专著的,请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上述材料须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实。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表从选聘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制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1065915966@qq.com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材料。咨询电话:0551-63536574。
六、选聘常态化
本次集中选聘后,合肥市国资委建立常态化兼职外部董事人选选聘渠道,接受组织推荐、委托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名方式同上),不定期组织外部董事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补充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外部董事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