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地点:由县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①、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道德素养(100分);②、专业基础知识:学前教育专业知识(100分);
3、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综合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合成计算,综合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0.4+专业基础知识成绩×0.6);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7月19日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与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说课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知识;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5、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5分,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最终成绩:按笔试与面试合成成绩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0.6+面试成绩×0.4)。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教体局组织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拟定聘用人员,在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sx.gov.cn/)、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zwgk.ahsx.gov.cn/index.php/Unit/index/action/Unit/unit_code/LF012)、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泗县教体局(http://www.sxzfxxgkw.com/index.php/Unit/index/action/Unit/unit_code/LF004)和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0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根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7-7010639(泗县人社局事业股)、0557-7020086(泗县教体局人事股),考务咨询电话:0557-7029028(泗县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557-7026755(泗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附件1、 《2016年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岗位)表》
附件2、 《2016年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xls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