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川人社发〔2014〕25号精神,面试工作在县公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全程参与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1.面试方式为微型课(即现场无学生试讲);
2.面试总分为100分;
3.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名额),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得进入考聘的下一个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安岳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考核通知书》。
(四)体检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的面试成绩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人员;若学历相同,则加试面试)。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递补人员因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或由其所在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作为考察依据。考察后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考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资阳市人事考试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县人社局在已参加考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岗位选择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全日制学历高者确定;学历相同的,抽签确定),选岗完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本次考核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课教师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且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周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流(调)动。档案交安岳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管理。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安岳县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电话:028-24536251
安岳县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028-24522102
六、本考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24536252、24524655、24533602)。
特此公告。
附件:
1.安岳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条件、岗位一览表.rar
2.安岳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报名表.rar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岳县教育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