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临淄区教师类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16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临淄区教师类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临淄区教师类招聘岗位计划和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2016年临淄区教师类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6月12日(周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17:00。
地点:临淄区教育中心阶梯教室(临淄区管仲路115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6月13日上午11:30前到临淄区教育中心阶梯教室补充材料。
(二)递补资格审查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6月14日将在临淄教育信息网、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时间:2016年6月17日(周五),上午8:30至11:30。
地点:临淄区教育中心阶梯教室(临淄区管仲路115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6月18日上午11:00前到临淄区教育中心阶梯教室补充材料。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相同,照片背面注明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
(二)《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到证原件(正副本皆可)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材料,证明材料样式参照附件2)。
(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
(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学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和取得教师资格证证明;2016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交2016年教师资格面试准考证)。
(六)属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境)外毕业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进行认定。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见附件3)原件一份;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一份;与报名时所在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现无工作单位或属临时用工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为提高审查效率,以上所需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提供。
四、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资格审查一般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确实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附件4)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责任由委托人自负。
(三)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出具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报考单位、岗位代码、身份证号、姓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手写后于6月10日前将材料拍照后发至邮箱:191290856@qq.com。
(四)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陆临淄教育信息网、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有关信息。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及时登陆临淄教育信息网、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6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1:2016年临淄区教师类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应届毕业生证明(参考格式)
附件3:同意应聘证明(参考格式)
附件4:委托书(参考格式)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淄区教育局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