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有加试环节的,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
⑵加试时间、地点: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通知。
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加试。
4.实操
⑴实操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术实践动手能力。
⑵实操时间、地点: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通知。
5.考试总成绩
⑴无加试环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试讲)成绩×40%。
⑵有加试环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加试成绩×30%
⑶学历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
⑷人才紧缺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50%+实操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实操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四)考察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lh.
lss.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5582770(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16年漯河市第二批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16年临颍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3.2016年舞阳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4.2016年郾城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5.2016年源汇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6.2016年召陵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