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二)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面试按招聘职位所属专业分别进行,考官现场评分。
(四)面试评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同一职位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再参加一次面试,得分高的一位进入体检。
(五)面试成绩按照1:2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一)根据每个职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学历层次和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学历层次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二)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政审对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并提出聘用意见。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八、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享受新招考到第二民族高中任教的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凡被聘用的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内均可申请参加本县的事业单位(限本县教师岗位)招聘考试,服务期满后方可报名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招聘考试。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本着唯才是用的目的,使招聘的人员与具体工作岗位的要求相适应,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陈录松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瑞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任绍君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龙国凤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佳理 县教育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跃邦 县财政局局长
陆华超 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杨通华 县第二民族高中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晓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十一、相关事宜
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本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5-6412145(县教育和科技局)
监督电话:0855-6419074(县监察局)
附件:
1.《从江县2016年简化程序招聘第二民族高中教师报名表》.rar
2.《从江县2016年简化程序招聘第二民族高中教师职位表》.xls
从江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