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榕江县事业单位2016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1〕4号)、《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2〕20号)、《黔东南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黔东南党办发〔2013〕26号)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文件精神和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6年决定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共30名(其中高层次人才3名、急需紧缺人才27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引进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榕江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榕江县2016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表1)和《榕江县2016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表2)。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6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等向社会公布引进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引才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ongjiang.gov.cn/”)。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到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上(3月26日-27日)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榕江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隐瞒真实信息和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本方案规定进入考试环节。报名考生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所报岗位要求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免费师范院校毕业生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如实填写和提交《榕江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报考者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考试环节资格。经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员人数低于引才计划数的职位减少引才计划数;无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该岗位取消。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为: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榕江县展位,3月26日-27日开展期间。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此次面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考试工作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进职位工作等综合能力情况。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方式由榕江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在人博会现场开展。时间、地点听从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安排通知。入围面试(面谈、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