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简章)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找不到考生,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期可以进行新报名、提交审核、交费。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但在报名期已报名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但请注意只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在此期间仍可通过支付宝交费。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闭卷考试)和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部分。
(一)笔试
1、考试方式及范围
考试方式及范围详见《2016年昆明市五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上通知。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的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五华政务网(http://www.kmwh.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须提供书面查分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报名原件及复印材料进行审核。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专业、学科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1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2016年毕业生,因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签署书面保证书,保证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⑤国有单位职工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⑦《昆明市五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现场填写)。
⑧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自行下载后,本人亲笔签署)。
以上证书(证件、证明)材料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需向招聘单位签署书面保证书(现场签署),保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未能按期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2016年昆明市五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4、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以分别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到资格复审当天及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5、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招聘单位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单位具体负责组织。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体检工作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三)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五华区纪检监察部门:0871-63628562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6277515
附件:1. 2016年昆明市五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昆明市五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五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