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各报考单位
方式:现场复审,需提供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原件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77972
3.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面试。
4.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5.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71- 63177972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由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二)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0871--63177972
昆明市盘龙区监察局:0871—63165865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871—65614685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23日
2016年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教师招聘计划表(5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