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由大江东社会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考察与体检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大江东社会发展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大江东社会发展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招聘单位需要,由招聘单位提出,经社发局批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大江东社会发展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大江东教育网(www.djdedu.net)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公布的指标岗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本人选择岗位现场签名确定。岗位选定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6届毕业生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1.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相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大江东教育网(www.djdedu.net),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3.在招聘程序中,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4.“计划”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
5.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2987539、82987538、82987588
监督投诉电话:82987511
附件:
1.《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2016年5月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4.《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会发展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