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编制部门核准的2015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的《2015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为做好2015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和旗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13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502人,定向招聘蒙授生或蒙汉兼通人员203人。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一些特殊岗位学历适当放宽,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二)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4〕4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报考项目岗位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赤峰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同时,报考各旗县区定向岗位的要求是在本旗县区服务的六类项目人员或本旗县区户籍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报考蒙授生或蒙汉兼通人员,必须是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赤峰市户籍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除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各环节均不做递补。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om.cn )进行网上报名。
市本级与各旗县区招聘考试报名工作同时进行,报考市本级或旗县区岗位的应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9:00时一5月23日17:00时。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4、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需注明是否在编)。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应聘者招聘所报岗位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7、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5月18日至 5月24日在网上进行。报考市本级的岗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旗县区的岗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说明理由。
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8、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蒙授生定向岗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其定向岗位合并到相应非定向岗位内。无法合并的岗位,取消定向限制向社会公开报名,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计划)。根据报名情况,紧缺专业岗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旗县区人社部门申请,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9、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3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
交费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9:00至5月25日17:00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请不要在网上缴费,具体办法按下列规定执行: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于2016年5月19日—5月25日就近到各旗县区人社部门或赤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于2016年5月19日—5月25日就近到各旗县区人社部门或赤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对于已经审核确认减半收取考务费的考生,需在审核地现场缴费,对于已经审核确认免收考务费的考生不需要网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