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2012〕166号)和赤峰二中教师队伍现状,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批准,赤峰二中2016年招聘部分高校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为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2人)、化学(2人)、历史(1人)、地理(1人)。共计1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⑴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⑵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⑶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⑴2014年-2016年三届毕业生。
⑵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免费师范生。
⑶其它全日制重点师范大学研究生(本科须是重点院校相同专业)。
⑷非师范类“985”院校本科生和“211”院校的研究生(本科需为同类院校相关专业),须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政策、纪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成立招聘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赤峰二中组成的招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考核组。
(二)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11月9日至16日在北师大、东北高师网、陕西师大、华东师大、赤峰教育网、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二中校园网发布招聘启示,公布招聘学科、人数及条件。
(三)网上报名(2015年11月11日至18日)
应聘毕业生可在赤峰教育网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发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
(四)资格审查
⑴资格审查小组人员按初审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严格按照《初审条件》实施,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毕业生采用择优入围的原则;初审结束后按1:6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个别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1:6比例的,按初审合格实有报名人数参加面试。
⑵初审要求
A.填写《赤峰二中教师招聘报名表》
B.提交所有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①毕业证或应届生所在院校毕业证明的扫描件。
②学位证或应届生所在院校学位证明的扫描件。
③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类院校教师资格证明的扫描件。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扫描件。
⑤获奖情况扫描件:三好学生证书、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实习生等其它表奖。
(五)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组人员及考核内容由招聘考核领导小组确定。面试考核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考核时入围考生需带原件加以核实。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面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于经考核没有合格考生的学科,招聘计划可调整使用。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七)对拟录用人员结果进行公示,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赤峰二中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序进行,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确保2016年度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顺利完成。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