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2016年上半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试网(http://www.pzhpta.gov.cn)、攀枝花教育体育网(http://www.pzhedu.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原则上应从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聘(“基层工作经历”解释,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仅面向具有攀枝花市户籍或属于攀枝花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攀枝花市)的考生招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面向全国招考。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者,须单位(学校)提供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6、我市在编在岗中小学校(中职)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2016年上半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至5月14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 (http://bm.e21cn.com)。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2016年上半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2016年上半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5月 10日—5月16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6年5月10日—5月16日工作日内到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机场路学府广场3号楼3楼,市政务中心旁)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教育体育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30日9:00—6月3日24:00登录(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