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政策加分情况于2016年6月16日前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网(http://www.pjxjy.com)公示。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及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网(http://www.pjxjy.com)公布。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按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5.查分申请。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核对校验原件
核对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告
2.核对校验地点:蒲江县教育局人事科
3.核对校验时需提交资料:
(1)本人《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2016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
(4)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含有所学专业、学历、取得何种教师资格证及何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5)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
(6)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团委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凡报考寿安中学高中体育(篮球)(岗位代码:02007)、技工学校汽修(岗位代码:02008)岗位者,应提供大三、大四或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及学校(学院)出具的所学专业方向的证明。
4. 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5.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核对校验原件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和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岗位调整情况将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网(http://www.pjxjy.com)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5.总成绩公布: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网(http://www.pjxjy.com)公布。
(一)体检在蒲江县公开招聘事业人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相关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行业特点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教育网(http://www.pjx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招聘资格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一)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动的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如系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三)初中、小学招聘岗位涉及多所学校的,根据应聘人员专业和具体单位需求,由招聘主管部门进行统筹分配。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享受待遇。
(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九、监督及咨询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蒲江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028)88550730
中共蒲江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28)8855107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551073;(028)88551015。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