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报名人员同步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教育类)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dzkfq.com)进行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根据招聘数和笔试情况,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各学段、各学科最低资格分数线。在资格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计划在10人(不含)以下的按1:3,10(含)至15人,统一为28人,15人(不含)以上的为1:2。在面试资格分数线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70元/人。(资格复审时现场缴纳)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完整教案,并形成说课稿,进行说课。每人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确定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应试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报考志愿分专业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
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档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七、体检
对考试、考核均合格人员在指定医院按1:1比例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八、公示
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聘用通知书》。
九、聘用
公示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工委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2565676、2561118
监督电话:2561087
报名及考试、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网站(http://www.dzkfq.com),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有关事宜以《招聘简章》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