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9:00—4月11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8日11:00—4月12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8日11:00—4月13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名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5月4日9:00—5月6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其中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请于4月15日9:00—11:30到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青岛市市北区明霞路37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4月8日之前取得;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2016年4月8日之前取得的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3届、2014届、2015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2016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毕业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签约证明)以及毕业时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网上公布,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方案。
面试采用“说课+答辩”或“说课+答辩+专业技能测试”两种方式,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增加技能测试岗位测试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笔试内容和方法
本简章所有岗位均需要参加笔试。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教育考一科,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14:00—16: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为10人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2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五、成绩核算
本简章实行面试前置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30%、70%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实行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实行面试前置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录用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聘用制教师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实行统一管理。
(二)聘用制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十、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因笔试全省同一时间考试,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工作咨询与监督。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招聘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工作时间内)。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工作时间:9:00—11:30,13:30—17:30。
附:1.2016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学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面试前置)
2.2016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先笔试后面试)
3. 2016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学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4. 2016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学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