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6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2)。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须为1975年4月9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完全一致。除2016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就业报到证应于2016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4月8日(含)之前取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岗位要求的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如应聘人员在4月8日(含)之前通过相应考试,视为取得。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A、医疗类B、检验类D、中医类E、教育类G等五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2:00—4月13日11:00
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12:00—4月13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5月3日14:00—2016年5月7日14:30
报名网址:http://kszx.yt12333.com/(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考生报名时间以最后一次登陆报名系统、点击“保存”的时间为准。初审通过后要及时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无效报名。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4月13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13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4月12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由此引起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6年4月9日12:00-4月13日16:00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4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号,管委行政中心412房间)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通过网上初审并完成缴费后,须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4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号,管委行政中心412房间)办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确认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能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面向社会相同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