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报考2016年灵山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灵山县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定于2016年3月31日—4月8日的工作日在灵山县教育局进行。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有关证明);
2.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需提供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女50周岁以上(1966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55周岁以上(1961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不作具体要求〕;
4.身份证;
5.可照顾加分证件;
6.计生表(先填写个人填写部分,其余部分可在成绩上线后统一送计生局审查);
7.报名表(要贴相片)。
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逾期提供的,一概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第1——5项须验原件,且交复印件,第6—7项材料要交原件。复印件请自行复印,然后将1——7项证件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上交,原件审验后当场交回原主。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灵山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