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通知(三)办理笔试加分审核认定
根据《2016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将为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笔试加分。请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于4月29日前(上班时间)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独女、二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见附件5)和《2016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各一份送涵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审核,以便对外公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涵江区新涵街789号教育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4-6709212
附件1:闽人发[2006]10号.doc
附件2:闽人发[2009]221号.doc
附件3:莆政办[2012]225号.doc
附件4:莆委办[2010]64号.doc
附件5:农村“独女、二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doc
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