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县城区部分学校拟在本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选聘8名优秀教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聘由选聘学校组织实施,各校成立选聘领导小组,在选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单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历史 |
地理 |
心理健康教育 |
“国培”项目管理专干 |
一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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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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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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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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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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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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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选聘范围
本县农村中小学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教师(2013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选聘条件
(一)石门一中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要与报考学科一致;
具有湖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高级证(2009年以后毕业参加工作的老师只需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其中文科一级、理科二级);
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教师,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6.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三年及以上高中教学经历并有高三毕业班教学经历;2012年9月后参加工作且学历为全日制一本学校毕业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到中学二级,高中教学经历可放宽到有高二教学经历;
7.男性为45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为40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湘北职专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和中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湖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高级证,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教师进修学校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研究生学历,专业为现代教育技术或计算机技术,具有较高的信息技术水平和计算机网络操作能力。
4.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5.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作为主研成员之一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研课题,有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的论文。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