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科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后确定的考核对象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wchrss.gov.cn)和旺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edu.scwcjy.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资质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考核;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考核;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自动作废。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自动作废。
七、考核
经公示无异议者,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自动作废。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自动作废。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九、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wchrss.gov.cn)、旺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edu.scwcjy.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资质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自动作废。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自动作废。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1、2013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5)。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川委办〔2014〕30号有关规定,新录(聘)用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一律不得调动),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县各级政府部门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县教科局人事股:0839—4204579
县人社局职称专家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9-4220048
(二)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0839—4203145
附件:
(附件打包下载)
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关于直接考核招聘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3、关于直接考核招聘特岗教师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4、2013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