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连市旅顺口区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大连市人社局和大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大连市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3〕73号)规定和旅顺口区中小学师资配置的实际需要,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旅顺口区教育局组织我区所属中学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自主招聘共组织旅顺口区教育局所属10所中学及1所职业技术学校,招聘优秀毕业生24名,录用后根据学校需求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内的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年龄分别在35周岁(中学教师)和30周岁(职教中心教师)及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4、应聘中学教师岗位:须为2016年应届(或国家规定择业期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师范类,其中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岗位可不受师范类限制,英语教师岗位专业英语达到专业八级及以上可不受师范类限制。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所学的专业与应聘的岗位须一致;
应聘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须为2016年应届或国家规定择业期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或者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专业与应聘的岗位相一致,具有职业资格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通过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网、辽宁师范大学网站及相应院校网站、招聘现场信息发布会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确定面试人选:3月28日上午8:30分—11:00分,下午1:30分—4:00分,报考中学教师的考生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大厅报名(地址:辽宁师范大学北园—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报考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的考生在济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报名。
报名须携带:
1、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大连市旅顺口区自主招聘201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院校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或《大连市旅顺口区自主招聘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院校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三份;
2、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
3、教师资格证及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报名采取院校推荐和学生自愿相结合及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组成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学习成绩等综合评定以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当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相应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三)组织面试。
初中教师面试时间:3月30日上午8:30分—11:00分,下午1:30分—4:00分,地点: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辽宁师范大学北园—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高中教师面试时间:3月31日上午8:30—11:00分,下午1:30分—4:00分,地点:大连市旅顺中学(地址:旅顺口区文汇街1号)
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面试时间:4月1日上午8:30—11:00分,下午1:30分—4:00分,地点:大连市旅顺口区职业教育中心(地址:旅顺口区育慧街83号)
由区教育局、人社局组织相关专业面试考官形成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说课和结构化面试(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加试专业技能操作)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四)确定顶岗实习人选。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顶岗实习人选,并签定顶岗试用协议书,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用人学校实习3个月。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顶岗实习人选。
(五)考察、体检。实习合格者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适应岗位需要的其他基本素能。实习不合格者不再安排体检考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名单并公示。按照实习、体检及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通过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网(http://www.lsedu.com.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因实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服务期限。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自主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加强考聘工作政务公开力度,做到聘用计划、岗位要求、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全程公开,确保公平、公正,要严肃考风考纪,严格纪律,保证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五、本公告由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旅顺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大连市旅顺口区自主招聘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院校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rar
3.大连市旅顺口区自主招聘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院校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rar
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旅顺口区教育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