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缴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综合面试、专业面试(试讲)。
1.笔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应聘人员笔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上午7: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下同)。若进入综合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当场张贴公布,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综合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综合面试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专业面试(试讲)
专业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面试人员。若进入专业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专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当场张贴公布,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专业面试采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方式。教学方案设计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当天综合面试、专业面试全部结束,在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30%、专业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绩公布在涟水县教育局网站上。
(三)体检、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取专业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并在涟水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在职教师须在体检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是在编教师的还须提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因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由江苏省淮阴中学滨河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江苏省淮阴中学滨河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涟水县人社局网站、涟水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而出现缺额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被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出题与考试组织办法
1.笔试和面试的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与县人社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派员监督。
2.笔试和面试考题,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封闭式命题。
3.笔试、面试均采取闭卷方式。
4.面试评委:每个考场安排7名专家担任面试评委,组成评委组。
5.计分方法: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总分除以5,得出均分为考生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考场设置及监管,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派员临场指导,纪检监察部门派员监督。
7.组织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笔试监考、面试计分、核分、考务联络等具体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17-82380378
江苏省淮阴中学滨河高级中学:
18952323396 15950362113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2380779
涟水县教育局:0517-82380368
报名咨询电话:0517-82380318
本公告由江苏省淮阴中学滨河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江苏省淮阴中学滨河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rar
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滨河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rar
江苏省淮阴中学滨河高级中学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