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声幼儿园(2016年第三批)招聘计划 |
发布人:春之声幼儿园 发布日期:2016-02-22 |
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备注 |
教师 |
学前教育 |
2 |
应届大学生/社会人员 |
一、应届大学生 1.须本市户籍应届生。2.须具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及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书 4.须持有由户籍所在地或是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须持有英语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证书。 6.须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高校计算机一级及以上等国家有关部委认定的计算机等级证书。 7.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8.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9.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二、社会人员 1.须本市户籍。 2.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学位,并具有艺术特长。 3、须是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持有区(县)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等第奖。 4.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上岗证、由户籍所在地或是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等各类从业资格证书。须符合招聘本市应届毕业生规定的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5. 身心健康,且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如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左右。 6.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7.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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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东书房路411号 |
邮编:200123 |
联系人:陈园长,黄老师 |
联系电话:61343368,61343188*801 |
学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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