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和能力。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超过30人,不能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的招聘岗位,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人的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2.初试方式。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3月19日登陆招聘学校网站(见附件1)查询。根据初试成绩,由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 3月19日登陆招聘学校网站(见附件1 )查询。
4.初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初试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确定。面试成绩高于60分的,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资格。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学历、教龄、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获得的荣誉称号等项目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上公布。
1.考察。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青岛市教育局网(http://www.qdedu.gov.cn/qdedu/)、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四、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1. 本次招聘的表格下载、考试安排、成绩公布、体检等考试相关信息请及时登录青岛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qdedu.gov.cn/qdedu/)、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及相关招聘学校网站(见附件1)查询。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咨询。学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青岛市教育局招聘监督电话 :0532- 82655716。
附件:
1.2016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
2.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一览表.rar
青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