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笔试(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专业另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核总成绩。
1.第一阶段: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笔试时间:2016年3月5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笔试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统一公布笔试(包括专业技能考查)成绩。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
2.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3.根据应聘人员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
时间内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进行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则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2016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在2016年8月10日前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对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区管校用的管理模式,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者,终止聘用,人事关系转崇安区人才服务中心,另行择业。
四、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崇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2733993。
五、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崇安教育网:http://www.cajy.cn
六、纪律与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崇安区纪委:0510—82735052
无锡市崇安区教育局纪委:0510—82706198
无锡市崇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2830996
七、附件
无锡市崇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崇安区教育局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