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分笔试、学前教育加试和面试测试三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学前教育加试的人员。
3、学前教育加试(满分100分)
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前教育加试。学前教育加试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和学前教育加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测试的人员。
第三阶段:面试测试(满分100分)
面试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以说课和答辩为主,考核内容:课堂教学能力和综合能力。
所有应聘者按应聘学科、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完成备课并进行说课和答辩。由专家组根据说课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三阶段测试结束后,将报考者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成绩按30%:30%:40%的比例折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需求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同分,则取第三阶段成绩高的,若第三阶段测试成绩仍旧相同,则进行加试。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四)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所有考生由教育局在面试测试环节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学前教育”教师还应参照原国家教委幼儿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录取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滨湖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所有录用人员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②办理录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师范类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未取得学位证书;③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④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递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日。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区管校用的管理模式,服从区教育局调配。新录用人员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见习期(初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滨湖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包括专业技能考查)成绩仅在无锡教育网上查询。
教师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可通过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滨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1178595;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四、纪律与监督
教师公开招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监察局:0510—81178052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纪委: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附件:
2、2016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一览表.rar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