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六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为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更好的满足十三师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十三师事业单位空缺岗位的实际情况,计划招聘幼儿教师29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年龄详见《二○一六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招聘幼儿教师职位表》。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考对象
(一)第十三师职工及其配偶、第十三师职工子女及其配偶;
(二)在十三师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和兵团选派生(服务满一年);
(三)在十三师服务的赴内地引进高校毕业生;
(四)在十三师公办幼儿园聘用的教师;
三、招考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2016年2月3日—15日(2月7日—13日春节正常休息)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2月17日—19日
(二)笔试时间:2016年2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6年2月21日
(四)面试时间:2016年2月25日
(五)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16年2月26日
(六)体检时间:2016年2月27日
(七)考察时间:2016年2月29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十三师政务网(www.btnsss.gov.cn)向社会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哈密市幸福路1号十三师人事局
咨询电话:0902-2566532
报名采取在定点报名并同时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十三师政务网下载《第十三师学前教育教师招聘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相关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辖区属地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十三师人事局报名。考生要在《报名表》中填写本人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三)考试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资格确认后现场缴费。
(四)招录工作由十三师人事局与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学前教育基本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
具体内容为:一是国家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自治区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双语幼儿园(学前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二是学前教育知识在具体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三是能够判断实施学前教育活动中的一些行为和方式是否正确并作分析;四是能够根据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进行学前教育案例分析、教学活动设计等,体现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