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中学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两科。中学教育基础知识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按报考学科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除专业技能测试)统一参加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内容、范围请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招生考试社会考试栏中的有关学科考试说明查询,其中报考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的分别参加物理和化学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报考体育、体育(乒乓球方向)、体育(足球方向)、体育(篮球方向)、音乐、音乐(舞蹈方向)、美术学科的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再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测试内容届时在绍兴教育网公告。
(3)笔试时间
2016年4月16日上午中学教育基础知识,下午学科专业知识。
2016年4月16日下午13∶30开始体育、体育(乒乓球方向)、体育(足球方向)、体育(篮球方向)、音乐、音乐(舞蹈方向)、美术学科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请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绍兴教育网公告。
2.面试
(1)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届时在绍兴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着重考察教师专业素质及综合素质。
(三)分值设置
1.笔试包括中学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15%、45%计入笔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中学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5%。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
3.总成绩=中学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5%+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察
1.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按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绍兴教育网上公布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有参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体检的,将在同学科面试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考察。对在职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五)公示与签约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教育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择岗。拟聘用人员参加绍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公开择岗。按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由拟聘用人员按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放弃已选择岗位,空缺岗位不再增补。
3.签约。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于2016年6月中旬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6年8月10日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向绍兴市教育局政治处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本人签订1年工作协议,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工作人员3年内,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不允许调动。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规定
1.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毕业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书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2.已经聘用(含拟聘用)的人员不得参加下年度招考。
3.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局监督电话:85144291 8522156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89118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