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自动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江北区教育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八、录用
考核合格者,在江北区教育网(http://www.jbedu.net)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江北区教育局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核对象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查实不予录用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因故被取消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期满,考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办理录用手续截止到2016年8月5日。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未能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留学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未能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定书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自办理录用手续起两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合同。报名时暂时无法取得的报名材料,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正式材料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取得,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办理录用手续时,拟录用人员被取消录用资格或放弃录用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被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九、其他事项
2016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为2016年(其中:留学人员毕业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
生源地认定以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招聘的教师全区范围内分配,重点补充农村师资。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12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家庭贫困考生凭民政部门证明免收考务费。。
十、本公告由江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87668723(其中报名期间只接受现场咨询)
监督机构:江北区教育局纪检组:87663292
附件1:报名材料清单
附件2:专业要求
附件3:江北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4:任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江北区教育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