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笔试时间:2016年1月26日(周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6年2月3日(周三)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szxcedu.gov.cn)、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rc.com.cn)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按照城乡搭配的原则,将招聘学校分成若干组,由考生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相同者按抽签号顺序)自愿选择相应组别后,分组进行面试。
面试以模拟上课为主,采用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的方式,并增设专业技能测试。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体检
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和资格复核
根据拟录用人员选岗结果,各用人学校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用人学校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纳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学校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合同》。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5181506、85182252。
九、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102。
附件:1、2016年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rar
2、2016年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rar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15年1月5日
2016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 | ||||||||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开考比例 |
其他条件 |
备注 |
相城区教育局 |
15 |
幼儿教师 |
25 |
大专及以上 |
全日制师范类 |
1:2 |
相城区生源或户籍,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
|
说明:(1)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时间截止报名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