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一本以上大学毕业生及研究生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考核。
说课:通过说课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岗位采取初试和说课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40%+说课成绩×60%。
(1)初试内容为:以笔试方式进行,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说课:通过说课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七、初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岗位)
1、参加初试的报考者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不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2、根据每个岗位的考聘人数,按初试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说课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说课)。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说课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说课考生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教育专业科目笔试考生平均分的70%)。
八、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通过说课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1、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待现场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西昌人事考试网、西昌教育网上公告。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凭《说课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说课。
2、逾期未领取《说课通知书》的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使用教材:西昌市学校现行教材。国家一本以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考生,音乐、体育、美术专业中学岗位使用西昌市现行初二年级下期教材(化学使用初三年级教材)。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小学岗位的使用小学五年级下期教材。考生自带教材、教参、纸、笔等用品。
4、面试顺序:进入面试人员持《说课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说课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再按说课顺序提前抽取说课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说课。
5、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一本以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说课成绩并列,报市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拟聘环节的人员,国家一本以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考生说课成绩不得低于70分;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说课的考生总成绩平均分的70%)。
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后三天内在西昌教育网、西昌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布。
九、选岗
总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若总成绩并列,则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位选择或逾期未选岗者取消选岗资格。
已毕业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未毕业的签订其所在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招考单位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
报考者因各种原因(自愿放弃、取消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办理报到手续前从同一岗位进入说课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名额满(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若总成绩并列,则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说课的考生总成绩平均分的70%)。
十、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考核
由西昌市人社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十二、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昌市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说课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本次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三、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到西昌市人社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204506(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3280472(西昌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监督电话:0834-3223354(西昌市纪委监察局)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应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西昌市2016年1月公开考核招聘国家一本以上大学毕业生及研究生岗位表
2、西昌市2016年1月公开考核招聘音体美教师教师名额分配表
2015年12 月31日
1、西昌市2016年1月公开考核招聘国家一本以上大学毕业生及研究生岗位表.rar
2、西昌市2016年1月公开考核招聘音体美教师教师名额分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