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教工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为补充李沧区教工幼儿园教师队伍,促进幼儿教育健康发展,提升幼儿教师整体素质,2015年拟面向社会招聘企业合同制幼儿园教师10名,保健医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
(二)基本条件
品德优良,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朴实、勇于奉献,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具有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须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保健医生具有护师及以上资格。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2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李沧区教工幼儿园(地址:安新路7号)
(二)报名形式
1.现场报名:要求本人现场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需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2张一寸的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2.报考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资料审核合格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笔试内容:儿童教育学和儿童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应用综合知识等。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说课、答辩及特长展示的形式。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上午9:00—10:00。
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录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天。试用期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待遇不低于青岛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后实习期一年,根据幼儿园工资标准调整工资待遇,并由李沧区劳务派遣中心与被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习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实习期满合格后逐步与在职在编教师实行同工同酬。
考试成绩及考试相关信息均在教工幼儿园网站(http://yey.qingdaobaby.com/kid/lcjg/index.asp?id=1297)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最新情况,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七、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考选工作的具体事宜。整个考录过程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87614201
咨询时间:9:00—11:00;13:30—16:00
李沧区教工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