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方式采取试教,试教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对应专业学科知识,具体方案由沿河自治县教育局拟定,提交“县招聘办”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3比例的先实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按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试(试教)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以上结构化面试、考试(试教)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试教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统一在“沿河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4、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按照各招聘职位从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系应届毕业生的,与“县招聘办”、毕业院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需自备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与“县招聘办”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
(三)体检
体检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从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合格考生如试教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不能按时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人员;
5、根据“县招聘办”通知,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相应资格证书、个人学籍档案的;
6、经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沿河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相关考察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经“县招聘办”审核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
七、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对考生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应聘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事宜
(一)招聘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二)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职位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三)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咨询电话:
0856——8228665(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0856——8223374(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社局)
(五)监督电话:
0856—— 8221674(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局)
附件:
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教师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rar(点击下载)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