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报考长寿区其他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为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六、术科测试
(一)术科测试对象及分值
报考新市街道中心校、云集镇中心校音乐岗位的考生,需进行术科测试。术科测试分值100分。
(二)术科测试人选确定方式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1:5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术科测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大于1:5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术科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进入术科测试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术科测试。
(三)术科测试时间
术科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术科测试的考生须于术科测试当天上午8:00前到指定地点集中,超过规定时间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术科测试注意事项
1.需进行术科测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进入术科测试人员名单及术科测试地点,于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在长寿区政府门户网公布,并电话通知参考人员。
2.术科测试所需的道具,除钢琴外,其余所需的音乐光盘(U盘)、舞蹈鞋、舞蹈服、乐器等,均由考生自备。
七、面试
(一)面试比例及面试人选确定
1.报名参加考核招聘岗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报名参加考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成绩计算公式
⑴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音乐招聘岗位的人员,进入面试的成绩计算公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术科测试成绩。
⑵报考长寿区其他招聘岗位的人员,进入面试的成绩计算公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面试人选按1:2的比例确定(长寿区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处按1:3的比例确定)。按照相同招聘类别同一岗位考生进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进入面试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缺额在相同招聘类别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进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相关事项公布
1.报考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于12月22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在报名处公布。面试时间为12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
2.报考长寿区其他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于2016年1月6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长寿政府门户网、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指定的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方式及分值
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采用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其中讲课占面试分值的80%、黑板板书占面试分值的20%;报考长寿区其他招聘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八、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长寿区考核招聘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音乐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30%+术科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3.报考长寿区其他单位招聘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长寿政府门户网、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九、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术科测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一次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的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查。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委托考生所在院校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并出具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材料,毕业报到时交用人单位审核。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政府门户网、长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二、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否则取消聘用。
十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长寿区人力社保局电话:023-40661621
招聘事项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一览表》(附件1)。
附件:1. 长寿区2015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rar
5. 长寿区2015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街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