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赴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关于2015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5]86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面向华中师范大学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要求:
岗位名称 |
岗位 类别 |
岗 位 描 述 |
招聘 人数 |
政治 面貌 |
专 业 要 求 |
电子商务 专业教师 |
专技岗 |
电子商务专业相关理论 与实训课教学 |
1 |
不限 |
电子商务专业 |
财会专业教师 |
专技岗 |
会计专业相关理论 与实训课程教学 |
1 |
不限 |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对应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参加招考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2、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5、聘用2年内须取得中职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12月12日上午九点。
(二)招聘专场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设置招聘专场。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林百欣科技中专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编办共同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实施监督。
设置面试小组和考核小组,通过面试和考核,择优招聘。面试主要通过应聘毕业生自我介绍和回答面试小组提问等形式进行;在面试基础上,考核小组综合应聘毕业生各方面情况给予考核评分。最后,由考核小组确定拟聘人选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五、招聘工作安排:
1、召开招聘会议;
2、接受毕业生报名;
3、确定面试对象;
4、进行面试;
5、考核小组会议;
6、签订就业协议和承诺书;
7、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8、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9、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在龙湖区政府网站及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专业学校网公示7个工作日;
10、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接收手续。
拟聘人员将按相关程序聘用为公办学校教师,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请毕业生自带简历现场报名,并提前准备好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协议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进入面试者需带齐以上三份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确定拟聘人选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