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总分100分,其中演讲50分,朗读50分。测试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音乐:总分100分,其中钢琴演奏30分(内容自定),声乐30分(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音乐特长40分,音乐特长为器乐(除键盘乐器外)演奏或舞蹈表演自选一项(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除钢琴、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时间测试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
体育:总分100分,其中口令、徒手操创编30分,体育专项技能特长展示70分。口令、徒手操测试控制在5分钟以内,体育专项技能特长测试控制在5分钟以内。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和一切用品自备。
美术:总分100分,其中美术字30分(16k)、速写30分(8k)、命题创作40分(画种不限)。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科学:总分10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核,测试时间为60分钟。信息技术:总分100分,上机操作,测试时间为180分钟。
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将在天宁区教育信息网(www.tnedu.com)上公布。
6、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学科岗位笔试成绩按笔试考核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70%计算,其他学科岗位笔试成绩按笔试考核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人选名单将在天宁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所有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在天宁区教育信息网上查询笔试考核成绩。
(二)面试考核
1、在面试考核前,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将对面试考核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天宁区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2、中小学:面试考核采用课堂教学考核的方式
(1)面试内容: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10-20分钟课堂教学。
(2)面试分值: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安排:备课共90分钟,上课10-20分钟(视各学科情况而定)。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幼儿园:面试考核采用课堂教学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面试内容:
(1)课堂教学考核。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10分钟内的课堂教学。总分100分。
(2)专业技能加试。内容:自弹自唱(乐器限于钢琴)、绘画(命题画)、舞蹈(内容自定)、续编故事。总分100分。
(3)面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课堂教学考核占50%,专业技能考核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中学:英语,小学:英语、美术、体育、音乐、科学、信息技术学科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2、幼儿园: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空缺岗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选岗。
六、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简章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管理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909589
考务咨询电话:88266686
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0519—8664694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6696209
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0519—86909297
九、本简章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