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邢人社事函【2015】17号、18号、19号和《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办字【2014】6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0名。其中卫生系统公开统一考试招聘135名,公开选聘15名;教育系统公开统一考试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00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卫生系统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 11月 12 日,报名时以身份证为准)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教育系统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至2014年服务期满,自愿留在巨鹿县工作,且每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的具有教师任职资格证的巨鹿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数、岗位和其它具体条件详见《巨鹿县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1)、《巨鹿县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附表2)、《巨鹿县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3)。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直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农村小学教师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历年考核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及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对报考岗位有其他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者,填写《巨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交纳笔试报名费100元。
开考比例:卫生系统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根据岗位需要和实际情况,由人社局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采用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等方式办理。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卫生系统笔试内容:报考临床及其他医技类岗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和《医学基础知识》(占60%);报考护理岗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和《护理基础知识》(60%);报考其他非医护类岗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一张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时在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网站公布。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公开选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教育系统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40%)和《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占60%),一张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时在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巨鹿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公开栏以及网站公布。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选聘人员考试分数末位并列的,进行加试。选聘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人选)。体检对象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政治审查和档案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的按自动退出处理。体检和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公示与聘用。考察后的合格人员即为拟招聘对象,在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网站进行公示,教育系统拟招聘对象同时在巨鹿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公开栏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并核实的予以取消资格,其空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8、摘牌。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其具体工作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摘牌;教育系统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由巨鹿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按其原工作岗位就地安排,不在另行调整。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11月25日。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4、咨询电话:0319-4323336
五、待遇
卫生系统聘用对象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教育系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人事部门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合同,公开考聘聘用人员首聘合同期为三年、公开选聘聘用人员首聘合同期为五年(均含试用期),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工作表现再确定续签事宜。卫生系统聘用人员列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事业编制;教育系统聘用人员列财政开支、事业编制。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成立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县长为组长,由人社局、卫计局、教文广新体局、编办、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巨鹿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2日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巨鹿县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1)
《巨鹿县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附表2)
《巨鹿县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