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确认合格的报名者,请于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1日凭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或姓名)登录南京市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打印笔试考试证(统一使用A4纸打印)。
(四)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开考比例: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6年1月2上午,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5、笔试合格线:各学科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局根据具体学科需求划定。
6、成绩查询及成绩凭证领取:考生可于2016年1月18日登录南京市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查阅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并于2016年1月21日-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凭笔试考试证和身份证到南京市招办(中山南路388号)领取成绩凭证。考生领取成绩证明后请妥善保管,如遗失一概不补,也不开具任何证明材料。
7、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公办中小学新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16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五)面试
1、笔试合格者可按市、区教育局公布的面试公告报名参加面试。
2、面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交“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和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在四城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只能选择1个学科(专业)的岗位报名参加面试。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及后续各环节的应聘资格。
3、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有关要求制定2016年新教师招聘面试实施方案,按规定核准备案后自行组织面试。
4、四城区教育局组织面试的实施方案,由各区教育局按规定另行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信息网以及四城区教育局网站或招聘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一般于当年的8月1日到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时必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监察室:025-83639945
南京市人社局事管处:025-68788135
附件:
1.2016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中学、职业学校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2.2016年四城区小学、幼儿园招聘学科需求信息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9日
1.2016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中学、职业学校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