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按照考生报考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同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学历认证机构出具)、报到证等相关证件,与报名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单位出具证明,所在县区人社局审核盖章)。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开始后,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5.面试
面试采用讲课和答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学科讲课7分钟,答辩8分钟;其它学科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共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①讲课
讲课内容:所报学科教材(根据指定教材定课题,提前60分钟备课)。
②答辩
信息技术学科答辩内容: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维护等相关知识;
其它学科答辩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知识。
6.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信息技术学科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它学科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科知识》成绩确定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报考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体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对体检结论不合格且本人申请复检的,须在另一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复检,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需要回避的情况,并查验拟聘用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个人档案。具体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岗前培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泉人事考试网和平定县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编制内管理。聘用人员对所分配的单位要服从组织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转正定岗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录用人员自试用起,须在本岗位服务五年方可调动。
对有举报的聘用人员,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行为,无论集体还是个人都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353-6188099 6163035
五、其它
本公告由平定县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其它补充规定,由招聘领导组及时制定公布。
本次招聘工作的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在阳泉市人事考试网、平定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53-6166001
特别提醒: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教师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希望报考人员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平定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
2015年10月12日